一、撤销裁决条件是什么
撤销裁决的条件如下:
不存在仲裁协议,意味着当事人间未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受理案件的权力。
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权限,如此仲裁无效可撤销。
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仲裁员回避未被遵循、未给当事人充分陈述辩论机会等。
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会影响裁决公正性,可撤销裁决。
对方当事人隐瞒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且该证据对裁决结果有实质影响并未被对方知晓。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严重违反公正性原则,可撤销裁决。
二、申请撤销裁决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没有仲裁协议,即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例如仲裁机构超出约定范围裁决。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三、撤销裁决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撤销裁决一般指撤销仲裁裁决,分为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可在下列情形下申请撤销:(一)没有仲裁协议;(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三)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按《仲裁法》第七十条,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申请撤销,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通知等。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
当我们探讨裁决裁决条件是什么时,要知道裁决有着严谨的条件规定。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裁决条件各不相同。比如在仲裁裁决中,需满足双方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而在行政裁决里,行政机关要基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针对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等。若你想深入了解不同类型裁决的具体条件,以及裁决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对于裁决裁决条件是什么仍有诸多疑问。那就别错过,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拨开迷雾,清晰掌握裁决的相关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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