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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可以再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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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389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一般不能再申请离婚登记。该制度旨在让双方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若一方不想离,可在冷静期届满后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按诉讼流程进行。总之,冷静期过后通常不能直接再次申请登记,可通过起诉等方式处理。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可以再申请吗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可以再申请吗

1.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一般就不能再申请。这制度是让双方冷静思考,别冲动离婚。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没申请就等于撤回。

2.要是一方不想离,能在冷静期届满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不过起诉离婚跟再次申请离婚登记不一样,得按诉讼流程来。

3.总之呢,离婚冷静期到了后,通常不能直接再次申请离婚登记,得通过起诉等别的方式来处理离婚的事。

二、离婚冷静期超30天后还能重新申请吗

可以重新申请。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超30天未申请发证,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即终结。之后双方仍想协议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30天冷静期及之后30天的发证期。

三、离婚冷静期超30天未办理还能重新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超30天未办理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法按原流程继续办理离婚登记,但能重新申请。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若双方仍要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重新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及之后30天的领证期。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是否可以再申请时,要明确,若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双方仍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离婚涉及诸多复杂环节,您在这个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要是您对离婚冷静期后续申请流程或其他相关离婚问题存在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与有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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