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后又销赃的构成几个罪行
通常情况下,盗窃后再去销赃,一般只按盗窃罪来处理。
盗窃罪,简单说就是想非法占有别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偷、进屋偷、带凶器偷、在人多地方偷等行为,偷到手犯罪就既遂了。
后面的销赃行为,是为了把偷来的东西变现,没侵害新权益,一般不算新犯罪,不定新罪。
但要是销赃时有别的犯罪行为,像明知是赃物还帮忙处理,那就得按数罪一起处罚。总之,单纯销赃按盗窃罪,有其他情节另算。
二、盗窃后销赃是否按数罪并罚处理
一般情况下,盗窃后销赃不按数罪并罚处理。根据刑法理论,盗窃后销赃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
盗窃行为完成后,行为人对赃物进行销赃,这一销赃行为已被盗窃行为所吸收,其侵犯的法益与盗窃行为侵犯的法益具有同一性,没有超出盗窃罪评价的范围,因此通常只定盗窃罪一罪,按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量刑处罚。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如销赃行为独立侵犯了新的法益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为其他犯罪或数罪并罚,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三、盗窃后销赃的量刑和定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后销赃,通常按盗窃罪一罪定罪处罚。
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赃行为一般被视为盗窃行为的后续处理行为,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如果存在事前通谋,为盗窃分子销赃,则以盗窃罪共犯论处。若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且不符合盗窃罪共犯情形的,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探讨盗窃后又销赃的构成几个罪行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的拓展情况。通常来说,若销赃行为是盗窃行为的事后不可罚行为,一般只定盗窃罪一罪。但如果销赃者事先与盗窃者通谋,就可能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另外,当销赃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且与盗窃罪不存在吸收关系时,就可能会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罪并罚。若你对盗窃后销赃的罪行认定、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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