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经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但具体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经侦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例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等都会影响决定。总之,经侦部门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权衡各种因素后作出是否办理取保候审的决定。
二、经侦主动办理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经侦主动办理监视居住需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出于人道主义及保障其基本权益,可监视居住。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可采取该措施。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考虑到被扶养人的生活保障,可适用监视居住。
4.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经侦会综合案件情况、嫌疑人自身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适用监视居住。
三、经侦主动办取保候审需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经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需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候审。例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仅被判处管制的嫌疑人。
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取保候审。像一些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并非特别严重的嫌疑人。
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取保候审。经侦在办理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符合法定条件,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司法秩序。
在探讨经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时,我们了解到这一举措有着严谨的法律规定。除了文中提到的条件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例如,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能被经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满足相应条件时也有这种可能。你是否对经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更深入了解的需求呢?若对其适用情形、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