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的离婚登记有没有效
如今《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施行后,婚姻登记机关仅受理因受胁迫结婚的撤销申请,对于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的离婚登记不再受理撤销。离婚登记是双方自愿申请、经冷静期审查发证的行政行为,完成后具有不可逆性,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否定其效力。
不过,受欺诈方也并非没有救济途径。在财产分割等后续问题上,若能证明欺诈事实,受欺诈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建议受欺诈方在发现被欺诈后,及时收集并保留好能证明欺诈事实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同时,要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积极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欺诈手段获取的离婚登记在法律上能否被撤销
欺诈手段获取的离婚登记在特定情形下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中,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申请离婚登记,在完成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后,无法直接撤销该登记。但受欺诈方若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存在问题,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对于诉讼离婚,不存在登记撤销问题。若在诉讼过程中一方有欺诈行为,法院会依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决,对有欺诈行为的一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作出不利认定。
所以,欺诈获取离婚登记本身一般不能撤销,但可就相关财产协议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欺诈手段骗取的离婚登记在法律上能否撤销
欺诈手段骗取的离婚登记一般较难直接撤销。
在我国,离婚登记需双方自愿,在民政部门办理并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民政部门撤销离婚登记通常限于受胁迫结婚后离婚、离婚登记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等情形,并未将受欺诈办理离婚登记纳入可撤销范围。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受欺诈方虽不能撤销离婚登记,但可就财产分割问题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探讨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的离婚登记有没有效这一问题时,除了要明确这种登记在法律上的效力判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欺诈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被欺诈方可能会要求欺诈方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被欺诈方若要撤销该离婚登记,具体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这其中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关于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离婚登记的相关问题,或是对欺诈后的法律责任、撤销程序等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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