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为夫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夫妻股东也不例外。
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夫妻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分开,也就是公司和股东人格混同,那就要对公司债务连带负责。
实践里,法院会查公司财务、决策等有无财产混同迹象,像资金随意划转、账目混乱等。出现这些,夫妻股东可能担责。具体依证据和法律判断,要保护好财务资料。
二、夫妻股东在公司债务中连带责任怎样判定
判定夫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键看是否构成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
从财产方面判断,若夫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公司资金随意用于家庭开支,或家庭财产与公司财产随意混用,未作清晰区分,可能会被认定人格混同。
从经营管理上看,夫妻共同控制公司,以个人意志代替公司意志,公司缺乏独立决策机制,也会成为判定人格混同的因素。
在诉讼中,债权人主张夫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需初步举证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迹象,之后举证责任转移至夫妻股东,他们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法证明,依据《公司法》规定,夫妻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夫妻股东在哪些情形下需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夫妻股东在以下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
财产混同:若夫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设立的公司若被认定实质为一人公司,夫妻股东就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滥用股东权利:夫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瑕疵:夫妻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探讨股东为夫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时,除了核心问题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夫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夫妻股东对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的混同情况,也可能影响连带责任的判定。如果财产混同,债权人很可能主张夫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你是否在公司经营里面临着夫妻股东责任相关的难题呢?要是对于股东为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形、举证责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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