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现在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重庆要是协议离婚,得经历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不想离,能拿规定证件材料,去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填好撤回申请书。
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审核通过才发给。
要是诉讼离婚,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院会按夫妻感情状况等法定情况审理判决。
二、重庆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咋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重庆乃至全国,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反悔后另一方仍坚持离婚,坚持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三、重庆离婚冷静期在特殊情况能豁免吗
依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为法律强制性规定,重庆适用全国统一规定,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可豁免。
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
不过,若双方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
当探讨重庆现在离婚还要冷静期吗这个问题时,了解到重庆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协议离婚适用冷静期制度。但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前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就终止。另外,要是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在规定的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您对离婚冷静期的其他细节,如冷静期内财产如何处置等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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