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增加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首先要明确,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两种途径,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
协议变更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这较为便捷。诉讼变更则需满足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若要争夺,你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情形。比如对方因疾病就医的病历、对孩子疏于照顾的照片、孩子明确表示愿随你生活的书面意见等。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
二、离婚前争夺孩子抚养权有哪些法律途径
离婚前争夺孩子抚养权,有以下法律途径:
首先可协商解决。父母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此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有利于孩子的稳定生活。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诉讼时,需提供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孩子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证据。
三、离婚前增加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离婚程序中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严重疾病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
当探讨离婚前增加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时,除了常见的考量因素,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取得抚养权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这可能涉及入学、医保等诸多实际生活方面。另外,即使争取到抚养权,另一方也有探视权,如何合理安排探视时间和方式,既能保障另一方的权利,又能减少对孩子生活的干扰,也是需要思考的。你是否正面临离婚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难题,或者对后续相关事宜心存疑惑呢?如果对孩子抚养权争夺及相关衍生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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