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诉讼证据主要包括:
1.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是核心证据,能反映诊疗全过程。
2.医疗费用票据:证明患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3.视听资料:例如在医疗过程中拍摄的视频、声音等,若能客观反映诊疗情况,也可作为证据。
4.证人证言:如在场的其他患者、家属等对医疗过程的描述。
5.专家意见:涉及复杂医学问题时,需有相关医学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或专业意见来辅助证明。
患者应妥善保管这些证据,以便在医疗诉讼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医疗诉讼中证据收集的法律要点有啥
在医疗诉讼中,证据收集有以下法律要点:
病历资料:这是关键证据。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等。若医疗机构拒绝,可能承担不利后果。主观性病历资料,如会诊意见等,患者不能复印,但在诉讼中可封存,由双方共同启封和质证。
医疗实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共同指定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证人证言:了解医疗过程的证人,其证言有证明作用。证人应如实作证,且一般需出庭接受质证。
鉴定意见: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
三、医疗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医疗诉讼中,证人证言效力的认定需多方面考量。
首先,审查证人资格。依据《民事诉讼法》,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方可作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其证言证明力弱或无证明力。
其次,判断证人与当事人及案件的利害关系。若证人与一方当事人存在亲属、利益等关系,其证言可信度可能降低,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再者,考量证言的来源与形成过程。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人亲身感知形成的证言,证明力相对较强。若证人是道听途说,证明力会受影响。
最后,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单一证人证言证明力有限,需与病历、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以确定其在案件中的证明作用。
在探讨诉讼的证据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书证、物证等,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但至关重要的情况。比如电子数据证据,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但需要注意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认定。另外,证人证言也很关键,不过证人的资格、与案件的利害关系等都会影响其证明力。当你在诉讼过程中收集和运用证据遇到难题,或者对证据的效力和认定规则有疑问时,不要迷茫。如果你还想进一步了解证据的收集方法、如何确保证据合法有效等相关问题,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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