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在什么情况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
离婚后,以下情况可重新起诉分割财产:一是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二是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要求分割的,可起诉;三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会依法驳回诉讼请求。若你遇到具体情况,可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二、离婚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若要变更抚养权,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增加胜诉几率。
三、离婚后在什么情况可判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通常有以下特殊情况:一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且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法院可予以准许。二是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抚养费,经对方同意或法院查证属实,可酌情减免。三是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可适当减免。但减免并非绝对免除,当这些情形消失后,孩子仍有权要求恢复支付抚养费。需注意,即便有上述情况,若孩子因特殊原因如突发重大疾病等急需大额费用,抚养方仍可要求对方临时增加抚养费。
当探讨离婚后在什么情况可以重新分割财产时,要知道这并非易事。比如发现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就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另外,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能在规定时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你是否遇到过类似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棘手问题呢?若对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程序等还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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