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60天起算时间点是怎样确定
1.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知道受遗赠后”的起算点以实际得知遗赠内容为准,包括遗赠人直接告知、他人转达或意外发现遗嘱等不同情形。
2.为保障自身权益,受遗赠人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得知受遗赠后尽快梳理遗赠内容,明确是否接受。若决定接受,要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继承人等相关方表明态度,并留存好作出表示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的凭证、口头告知时的证人等,避免错过期限导致权益受损。
二、遗赠60天接受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
依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60日的起算点是“知道受遗赠后”。实践中,若遗赠人明确告知受遗赠人有遗赠安排,从受遗赠人得知时起算;若通过遗嘱执行人或其他途径知晓,自受遗赠人确切获知自己被遗赠之时起算。需注意,这60日是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所以受遗赠人一旦知道受遗赠,应及时决定是否接受,并按法律要求作出表示,避免逾期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赠60天接受期限起始日法律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起始日为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之日。这里的“知道”,需是确切知晓遗赠这一事实。比如,遗嘱执行人明确告知受遗赠人其被遗赠了财产,或者受遗赠人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如看到遗嘱原件等)清楚自己被遗赠。若受遗赠人虽可能听闻相关情况,但未得到确切信息,不能认定已“知道”。若难以确定知道时间,需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及证据,由法院综合判断起始日。
当探讨遗赠60天算时间点是怎样确定时,除了明确这个关键时间点,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若受遗赠人在这60天内未作出接受表示,那么遗赠的财产会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会视为放弃受遗赠,财产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另外,要是受遗赠人在60天内作出了接受的意思表示,但却在实际取得财产前去世了,该遗赠又会怎样呢?这可能涉及到转继承等情况。你是否在遗赠相关事宜上存在疑惑呢?若对于遗赠时间计算后的财产处理、特殊情形下的法律规定等问题还有不解,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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