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律师会见不准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会见存在不准的情况:
没带齐有效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手续不全无法证明身份和委托关系,不准会见。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侦查阶段律师见在押嫌犯,没获侦查机关许可,因侦查保密等特殊限制,不准会见。
律师会见违规,像传违禁品、私传信件、干扰诉讼,严重破坏会见秩序,看守所可制止或不准会见,维护管理与司法公平。
二、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被不准,法律依据是啥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但存在特殊不准会见情形,依据《刑事诉讼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经侦查机关许可。此规定是考虑此类案件性质特殊,为防止妨碍侦查等情况发生。若律师会见遭不合理拒绝,可依据《律师法》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被拒合法依据有哪些
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被拒,主要有以下合法依据:
案件特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若未经许可,看守所可拒绝会见。
手续不全:律师会见需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若这些材料不齐备,看守所可依法拒绝会见。
违反监管规定:若律师曾在会见时有干扰监管秩序、通风报信、串供等违法违规行为,看守所可依据相关规定拒绝其当前会见请求。
不符合会见时间和场所要求:看守所会有规定的会见时间和专门的会见场所,若律师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或不按指定场所要求会见,也可能被拒。
当探讨看守所律师会见不准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正文中提及的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律师会见被不准后,后续该如何进行合法申诉。一般而言,律师可以通过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会见被不合理限制的情况及理由。另外,若因会见不准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辩护进程,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的权益如何保障也是重要问题。他们可以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对看守所律师会见不准的情形、后续申诉流程或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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