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者可以当原告吗
一般来讲,逝者没办法当原告哒。因为原告得有诉讼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去诉讼,还得承担诉讼后果。可逝者都没生命,自然就不具备这些能力。
不过,在一些特别的情形里,像遗产继承纠纷这类的,法律是允许逝者的近亲属用自己名义,基于逝者利益去提起诉讼的,这时候逝者就可以被当作诉讼标的的一部分。
总之,通常情况下逝者不能直接当原告,但要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里,其近亲属是可以代其行使相关诉讼权利的。
二、死者生前未结案件能否仍以其为原告
一般情况下,死者生前未结案件不能再以其为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主体资格。
不过,若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等可继承事项,其继承人可以承继该诉讼。继承诉讼权利后,继承人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原告。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准许变更。
但如果案件具有人身专属性,如基于人格权受侵害而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且权利主体未在生前起诉,该权利通常随主体死亡而消灭,不能由继承人继续主张。
三、死者能否作为原告参与诉讼
死者不能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诉讼主体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者民事权利能力已经消灭,不具备作为诉讼主体的基本条件。
不过,涉及死者权益的相关纠纷,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若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权益,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时由近亲属作为原告参与诉讼,以保护死者相关权益。
当探讨死者是否可以当原告这一问题时,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死者在法律上已经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作为原告参与诉讼。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死者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等,法律允许其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以维护死者的相关权益。比如侵害死者名誉权等,其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您对死者人格权益保护以及类似诉讼程序等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在具体案件中如何确定近亲属的诉讼地位等,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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