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的量刑重点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重点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其一,赌场的规模与性质方面,像场地的大小、经营的时长以及赌博设备的数量等。
一般来说,规模越大、经营持续时间越久,量刑就会越重。
其二,参赌的人数和赌资的数额,众多人员参与赌博且赌资数额巨大,这显示出社会危害性较大,这在量刑时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其三,是否为未成年人提供赌博场所或者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这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
其四,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比如是主犯还是从犯,主犯通常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从犯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五,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这些情节也会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影响。
二、开设赌场罪流水一千多万
涉及流水高达一千多万元的开设赌场罪名
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参与收取高达1000万元流水的赌博活动,将有可能面临长达十年甚至无期的有期徒刑处罚。
赌博,作为一种将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作为押注筹码以获取胜败结果的行动,在人类社会中被广泛视为一种娱乐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每一个特定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之下,赌博所能带来的影响和意义都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开设赌场罪退赃是退涉案金额还是获利金额
开设赌场罪的涉案金额与获利金额之退赃标准
关于退还赃物的数量究竟应以违法行为涉及到的数额计算还是应根据在犯罪过程中所获取的非法收益来衡量,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例如,如果盗窃行为所涉及的物品价值较大或属于多次盗窃,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惩罚;
然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即盗窃数额巨大或产生了其他恶劣影响的情况下,则需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将面临罚金的处罚;而最后,当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程度且情节极为恶劣时,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可能还要支付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一百七十六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在了解开设赌场罪的量刑重点是什么之后,我们也要清楚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开设赌场罪中的从犯如何认定,这对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其量刑往往会轻于主犯。还有就是开设赌场的规模、时间跨度等因素与量刑重点之间的关联也不容忽视,规模越大、持续时间越长,往往量刑也会更重。如果您对开设赌场罪的量刑相关的这些复杂问题,如从犯认定、具体因素与量刑关系等还有疑问,或者您身边存在类似的法律困扰,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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