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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由哪个司法机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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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703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的处理流程主要由公安机关担当侦查之责,随着调查深入后,由具有检察权能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最后则由享有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我国严谨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中,这三大机构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侵占罪由哪个司法机关办

一、侵占罪由哪个司法机关

对于侵占罪行的调查与审理工作,基本上均由公安部门主导并负责深度发掘相关线索,之后再由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已调查清楚的案件材料予以严格审查评估,若经审查发现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即依法向人民法提起公诉。在此过程中,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制度明确规定了这三大部门各自所应承担的特定职能和责任,以期通过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方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侵占罪由哪个部门立案

在司法实践中,侵占罪被归类为需受害者亲自提出起诉自诉范畴,为此需要由人民法院负责设立立案制度。

而在收到相关侵占罪的举报材料之后,人民法院需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若经审慎评估认定确有犯罪行为及刑事责任存在,则应予立案受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侵占罪通常依法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中,犯罪行为发生地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际实施场所,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各个地点。而被告人居住地则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人的常住地址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一致,那么以其常住地址为准。所谓常住地址,是指被告人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后,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者除外。需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形,例如可能涉及到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事件,依照司法程序应交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初次审理。

侵占罪的调查与审理主要由公安部门主导,深入发掘线索。随后,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案件材料,若符合起诉条件,则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明确了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责,旨在通过三方协同合作,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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