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能换律师吗
毫无疑问,被取保候审的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具备更换律师的权利。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对辩护律师的挑选具有完全的主导权,如果对现有律师的服务感到不满,他们完全有权力选择新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服务。这种情况充分彰显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秉持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取保候审金退还吗
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条件下,被申请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能够获得退回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只要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触犯本法第七十一条所列明的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便可凭接收到的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是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属于他们的保证金。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认识清楚什么是取保候审这一行为。
它其实是由相关司法部门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暂时不对已经确认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拘留的一种处理方式。
如果司法部门发现某个人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他正处在孕期,甚至还要哺乳稚嫩的婴儿,再或者这个人的罪责比较轻微的话,就可以考虑对其采用取保候审这样的处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否能上诉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与上诉权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和限制。事实上,上诉乃刑事事件被告人的基本人权之一。任何刑事被告人,均有权在符合法定条件及期限的限制下,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以期在二审程序中寻求公正的裁决。故而,取保候审本身丝毫不妨碍被告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在实际事件中,即便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某个被告人如认为初审判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者量刑标准等环节存在不当之处,依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起上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诉必须具备合法、合理的理由,并且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总而言之,无论被告人所处何种诉讼阶段,包括取保候审期间,他们都拥有上诉的权利。
毫无疑问,被取保候审的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具备更换律师的权利。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对辩护律师的挑选具有完全的主导权,如果对现有律师的服务感到不满,他们完全有权力选择新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服务。这种情况充分彰显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秉持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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