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起诉么
当事人在申请获得保释候审期间仍具备提起申诉权利,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受害者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系自身合法权益。保释候审乃是侦查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嫌疑犯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且必须要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保证他们在接受调查过程中,不得逃离现场,也不得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需保证随时听候传唤,任凭差遣。因此,获取保释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终结,也未完全排除被告被提起正式诉讼的可能,只要某一方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便可启动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之前的羁押算刑期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之前所进行的羁押期限应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
其中的道理在于,羁押代表着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行限制和剥夺。
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时,先行羁押的每一日都可以对等地折抵为相应的刑期;
对于拘役的刑罚,其刑期将自判决开始执行时起算,而在此期间每一日的羁押同样可以对应地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至于管制的刑罚,则可通过将每一日的羁押折抵为两天的刑期来实现。《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期限怎么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12个月。具体来说,这段“计算”的时间是从司法机构做出决定正式启动取保候审行动的那一刻开始算起的。在此期间内,承担刑事诉讼职能的公检法机关将会针对有关案情展开深入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然而,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期满之前,涉及到的事例却仍然处于上述各阶段未能完成的状态,那么相关部门将必须毫不迟疑地解除已经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或是变更现有的强制措施。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那些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当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时,应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否则的话,取保候审的资格有可能会被取消。
保释候审期间,当事人仍可申诉。受害者可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权益。保释候审要求嫌疑犯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承诺不逃离、不妨碍侦查。此状态不意味案件终结,符合条件仍可启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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