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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要算小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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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716人看过
导读: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予以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14日至37日不等。2、关于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首先,公安机关在决定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进行起诉处理,则应在拘留之日起算的3日内完成层报审批手续。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障案件侦办工作,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拘留期限至4日。
刑事拘留不要算小时吗

一、刑事拘留不要算小时吗

刑事拘留的时间计算方式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期限原则上设定为14天至37天不等;

2、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1)公安机关若认为对被拘留者采取逮捕措施更为适宜,应在拘留满3日后,根据特殊情况,最长可延期至第7日;

(2)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在此期间内,检察机关需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利立即释放在押人员

在接到人民检察院关于不予批准逮捕的通告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解除人员的羁押状态。

若公安机关对于被扣留的人士,认为他们需要接受进一步逮捕调查时,应该于扣留之日起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复。

而人民检察院作为执法机关,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在七日内予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驳回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粗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不追究责任怎么办

刑事事例中,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如未被追究相应责任,大致会涉及以下两种常见情况:首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的事实,达不到法庭认定犯罪成立所需的标准;其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司法机关可能不将之视为犯罪行为。针对第一类证据不足的情况,侦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撤销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而在判断事例情节轻微、无法确定为犯罪的情况下,同样需要依法终止刑事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恢复正常,如果其在此期间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例如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等,可以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与此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以及执法水平,以确保法律得以准确地执行。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14至37天不等。公安机关拘留满3日后,特殊情况下可延至第7日提请审查。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人,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机关需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拘留时间根据案情及审查进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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