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驾驶罪是否须涉及人员伤亡之情况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次,其必须有如下任意一种或多种表现形式:如追逐竞驶情节极为恶劣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者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者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险驾驶罪可以要缓刑吗
若满足相关缓刑规定,即可进行尝试。
至于针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缓刑,其适用条件主要如下:
当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符合如下几个条件,便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处于孕期或者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样需要依法宣告缓刑。
具体而言: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存在明显的悔过自新的表现;
(三)未曾再次犯罪的可能;
(四)宣告缓刑不会对犯罪人员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任何重大负面影响。
参照《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能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以宣告缓刑。
这其中包括:
(一)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二)胸怀愧疚、积极悔罪;
(三)无再度犯罪的可能性;
(四)宣告缓刑不会给所处社区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类型的活动,进入特定范围的区域、场所,与特定的人员发生交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被判处了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怎么才能不判刑
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判决结果,诸多复杂的因素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力。首先,至关重要的一点便是要看触犯事例的情节轻重程度如何。举例来说,如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刚刚超出法定的定罪标准,并且没有引发任何事故或者带来其他严重后果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特别关注该因素。其次,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对于最终判决结果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他们应该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并且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真诚地低头认错、坦白实情。此外,如果他们在事例调查过程中展现出了良好的立功表现,例如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等等,这同样会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初次犯罪,而且他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采取措施来弥补过失,例如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等,那么在量刑时也有可能得到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理。然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以上这些情况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被判处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整个事例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并不必须涉及人员伤亡。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有追逐竞驶、醉酒驾驶、超载超速或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