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否折抵行政拘留
在法律实践中,取保候审与行政拘留之间并不存在相互抵扣的关系。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法范畴下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制裁手段。
二者所涉及的性质、适用的法律程序以及实现的目的各有差异。
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而行政拘留则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施行的一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快到期该如何处理
当取保候审期限行将届满之际,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之前以正式文书形式通知做出决定的机关。
该机关有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对取保候审予以解除或采取其他更具约束性的法律手段进行干预。
上述决策亦需以书面方式于期限届满前提交执行机关。
当执行机关收悉来自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决定执行,并且实时向决定机关反馈执行过程。
同时间隔,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过程中若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亦未蓄意再次犯事,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操作中,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须恪守职责,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并务必以书面方式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构有义务即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宣告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同时书面通知他(她)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在刑事侦查程序中,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控制在七个月以内;而在审查起诉环节,其期限则一般不宜超过五个月;至于在最后的审判阶段,这个时间区间为六个月左右。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时,倘如该案尚在处理过程中,便需解除原有的取保候审壁垒或转变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被依法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恪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地区等等。如果他们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部分或全额没收,并依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在法律实践中,取保候审与行政拘留性质不同,互不抵扣。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行政拘留则为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两者在法律程序、性质及目的上均有显著差异,不可混同或相互抵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