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盗窃罪判的重吗
在实践中,保释与盗窃罪所受之惩处程度之间,其实并无明确且必定的关系。保释仅仅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效果,仅仅是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继续在社会上生活和工作而已。
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其结果往往取决于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被盗窃物品的价值、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罪犯的悔过表现等等。具体而言,若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或是实施了如多次行窃、侵入他人住宅、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严重行为,那么此类罪犯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于管制,同时还会面临相应的罚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取保候审快到期该如何处理
当取保候审期限行将届满之际,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之前以正式文书形式通知做出决定的机关。
该机关有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对取保候审予以解除或采取其他更具约束性的法律手段进行干预。
上述决策亦需以书面方式于期限届满前提交执行机关。
当执行机关收悉来自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决定执行,并且实时向决定机关反馈执行过程。
同时间隔,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过程中若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亦未蓄意再次犯事,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操作中,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须恪守职责,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并务必以书面方式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构有义务即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宣告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同时书面通知他(她)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在什么时间
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通常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如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向相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在侦查阶段,如果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对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可批准其取保候审的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侦查,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同样地,在审判阶段,法院亦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最后,若羁押期限届满,事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
保释与盗窃罪刑罚无直接必然联系。保释仅为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保障嫌疑人社会生活。盗窃罪量刑则综合考量物品价值、行为严重性、悔过表现等。严重盗窃如高额、多次、入侵住宅或携武器等,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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