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付钱方式有几种
在敲诈勒索罪的执行过程中,罪犯获取赃款的途径并无固定的模式或分类。我们经常见到的方式主要包含有直接向受害者提出付款要求,以现金形式进行交付;利用银行账户结算款项;以及借助于第三方在线支付系统进行货币转移等等。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来攫取财富,只要其行为完全满足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即通过恐吓、威胁等手段,强制性地让被害人为之付出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认定
本罪涉及的是一种多元化的侵害客体状态,不仅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乃至其他合法权益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和危害,这便是本罪相较于盗窃罪和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类型所体现的一个重要特征。
本罪所瞄准的对象主要指向公私财物这一类具体存在物。
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的实施方式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各种威胁、要挟以及恐吓等恶劣手法,强迫被害者被迫交纳出其财物。
本罪的施加对象通常为广大一般的社会个体。
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放置为本罪的主体范围之内。
此外,本罪在主观层面上必须表现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持有的是非法强制夺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如果行为人并未抱有这样的意图,或者其索取财物的动因并非违法的,例如债权人为追回长期拖欠未归还的债务,可能会采用带有些许威胁意味的言辞,敦促债务人尽快还款等等情况,此类局面都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运用了威胁或要挟策略,成功地侵占了他人的财物,便已然形成了敲诈勒索罪既遂的状况下。
若行为人只是单纯地使用了威胁或要挟策略,然而并未使得被害者产生强烈的恐惧情绪从而交出财物;
或者在被害者虽然产生了惧怕心理,但却未能交出财物之时,都属于敲诈勒索罪尚未实现的阶段,可以理解为此类情况属于敲诈勒索罪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多少钱属于数额巨大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中涉及的数额巨大之定义常设定在人民币叁拾万元乃至伍拾万元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具体认定标准或许会因为地域差异呈现出不同的表现方式。例如,在某些经济环境较优越的地方,数额巨大的标准可能被设置得略高于其他地区;然而在那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方,其数额巨大的门槛便有可能相应降低。
敲诈勒索罪中,罪犯获赃途径多样,无固定模式,如直接向受害者索款、银行转账或利用第三方在线支付。无论手段如何,只要符合敲诈勒索要件——即以恐吓、威胁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均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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