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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算前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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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621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对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非羁押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则不能超过六个月。在这段时间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并不会停止。如果不需要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取保候审算前科不

一、取保候审算前科不

取保候审并不构成前科纪录。

这是由于取保候审仅仅属于刑事诉讼全流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非对已触犯法律的具体犯罪行为的最终定罪及惩罚。

在实施取保候审时,其设定的初衷仅仅是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关键环节上,针对犯罪嫌疑方或者被告方所采取的一种暂未羁押的辅助性措施,旨在维护刑事司法程序的有序运作。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期限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不得停止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

若经审查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届满,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以及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非定罪,不构成前科。它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对嫌疑人或被告实施的暂时非羁押手段。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监视居住六个月。期间,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不停止。若无需追究责任或期限届满,应立即解除并通知相关人员。

二、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法律措施。

在采取保证金制度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为获得释放必须缴纳相应比例的款项;

而若选择由他人作为担保人进行保障的话,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取保候审,即为有关部门对潜在的罪犯暂时不予关押,便于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理工作的一种措施。

对于那些按规定应予逮捕但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罪行相对轻微之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之条款。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和标准主要为这三点: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应予取保候审;若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出现危害性;此外,那些患有严重病症无法自理生活、怀有身孕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这类人员,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也能避免社会出现危害性的情况,就可以给予取保候审;以及当羁押期限届满,而相关事例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时,亦需实行取保候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首先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必须在七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批准了取保候审,则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至于保证金的数额,则需要根据保证诉讼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事例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并确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非定罪,不构成前科。它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对嫌疑人或被告实施的暂时非羁押手段。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监视居住六个月。期间,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不停止。若无需追究责任或期限届满,应立即解除并通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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