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要移交检察院吗
取保候审申请通过之后,申请人仍需留意案件是否可能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审理程序。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针对特定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着此阶段即为整个案件的最终审判环节。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将持续展开对相关案件的深入调查工作,经由详细审查确认犯罪事实明确无误,且相关证据确凿充足时,才会正式将案件呈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取保候审批准后,申请人须注意案件可能移交检察院。取保候审是针对特定嫌疑人的强制措施,非案件终审。期间,警方继续调查,确认犯罪事实和证据确凿后,案件才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取保候审后押金退还吗?
犯罪嫌疑人在向司法机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许可后,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在审理终结并确定无罪或有罪但不需要进行强制性羁押时得到全部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被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中,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安全威胁,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依法获取这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打架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阶段因冲突引发的暴力事件无疑是对相关规定的明显违反。第一步需充分了解冲突所带来的具体结果,若经鉴定不涉及犯罪行为,极有可能会受到执行机构的严厉训诫或书面警告,要求其写下悔过之言,重交保证金、另行提供担保人、接受监视居住乃至实施逮捕行动等多种惩罚方式。如若在冲突中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就需面临数种罪行合并处罚的严峻处境。身处取保候审中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干预妨碍证人出庭作证,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未经执行机关正式批准许可不得擅离自己所居住的市区县等。总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出现不当行为,必将给事件处理的最终结果带来深远负面影响。
取保候审批准后,申请人须注意案件可能移交检察院。取保候审是针对特定嫌疑人的强制措施,非案件终审。期间,警方继续调查,确认犯罪事实和证据确凿后,案件才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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