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知识产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涉及到离婚问题时,应特别关注在婚姻存续其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范畴。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即是指在缔结婚姻正式生效之后直至婚姻解除之前所取得和积累的由中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财产,这些财产均属夫妻公共所有,夫妻双方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知识产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利润,应被认定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
所谓夫妇共有财产,即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取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相关资产。
这些资产将归属于夫妇两方,且持平共享。
对这部分共有财产,夫妇双方都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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