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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之后归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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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1991人看过
导读: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之期,涉案的司法管辖权依然应为原来的办案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具体规定,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然而这并不会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相关案件仍将由原先的办案机构持续进行调查、起诉及审理等工作。
取保候审之后归谁管辖

一、取保候审之后归谁管辖

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之期,涉案的司法管辖权依然应为原来的办案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具体规定,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然而这并不会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相关案件仍将由原先的办案机构持续进行调查、起诉及审理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之后可能判重刑吗

具体事项需按实际情況而定。在依法获得保释资格后,相关案件的进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假如检察院判定案件存在必要提出刑事诉讼的情形,该案件将会进行推进至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判的环节。若检察机构认为无需提出刑事诉讼或公安机关因事实认定不清及证据收集不够充分而决定撤销案件,则此案件便可根据上述情况终止流程,进入归档阶段,不再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于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期限内,涉案之司法管辖权仍然应当完整保留予原处理案件之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公安部门。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严谨而具体的规定,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采纳的一种强制性手段,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但此举并不改变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因此,在当事人成功获取取保候审后,相关案件仍将由原处理案件之机构继续进行深入调查、提起公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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