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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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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092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世者的民事权利自动终止。因此,当子女在父母之后去世,父母的财产继承将不再考虑这些已去世的子女。此时,财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的其他顺序进行。这意味着,继承权将顺延至下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这样的规定确保了遗产能够按照法律程序公平、公正地分配,维护了家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死后还有继承权吗

一、人死后还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离世的人士,其相关的民事权利将不再具有效力。在此情况下,若子女在父母死后先行离世,则应依照法定继承的其他顺位顺序进行财产继承的处理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人死后还有隐私权吗

对于死者而言,虽然他们已无法亲身行使自己的隐私权,但我们依然尊重逝者生前的隐私,并竭力为他们维护尊严。

关于民事主体的资格,它的起止点分别为出生与死亡。

当某人离世之后,其生前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便随之消散无踪。

因此,在理论上,对已故之人隐私的任何侵害都等同于侵害死者亲属的利益,这被称作遗族利益的保护措施。

只有当逝者的近亲因他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遭受了精神层面的伤害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精神损失时,人民法院才需依法进行受理。

以下阐述三种侵犯隐私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间接形式,乃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其他方法,直接伤害到死者的姓名、肖像、声誉或是荣誉;

2.超越法律的范畴,擅自公开、利用或侵害死者隐私,这种行为同样是对死者隐私权的侵犯;

3.对遗骸、遗骨施加非法的作用、破坏,甚至以严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去破坏这些遗体和遗骨。

要理解构成侵权的四个必要要素:

1.确实发生了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导致了特定的后果,即对您造成了实际的损失;

3.必须能够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能够证明对方(侵权方)存在明显的过错。

接下来向大家简要介绍侵犯隐私权的正式维权程序:

首先,务必将相关事项交给由管辖法院所设定的地方起诉,这也是开始诉讼前最重要的步骤之一。

如果原告已知晓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应在正式的民事起诉状中详尽肯当地说明这一情况,同时慎重提供被告人的详细信息及原籍户口地址。

其次,书面撰写起诉状,其中包括以下几点详情:

(1)原告、被告个人情况的概述,尤其在原告已经了解到被告下落不明的前提下,这一方面需要在起诉状中得到充分体现;

(2)详细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给付物的具体种类和数量,或者给付行为的具体类别或禁止某个行为等;

(3)详细陈述的事实缘由和法律依据,这是民事诉讼原告为证实其诉讼请求而提供的有力证据

(4)需由原告亲自签名确认或加盖公章,并在此真切表达时间。

期间,您还需妥善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为侵权隐私权起诉做好充足准备:

(1)对方向外透露的信息,无论是否经过同意或非法取得,我们都可以借此追溯其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

(2)受害方所承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无论是精神上的创伤还是实际财产上的断裂,都是需要用以支撑诉讼的有力证据。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便可尽快提交起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至相应的管辖区法院立案处,等待案件审理和裁决的结果。

最后,当判决结果正式出炉后,倘若败诉方仍未完全履行判决书中所判定的付款义务,负有给付权的一方便有权根据法院公告,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离世的人士,其相关的民事权利将不再具有效力。在此情况下,若子女在父母死后先行离世,则应依照法定继承的其他顺位顺序进行财产继承的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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