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案后取保候审能解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条款并未违背第七十一条的具体细则,则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他们可凭解除了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这就意味着,若案件审理完毕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取保候审的措施便可予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结案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完成案件审理并由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或裁决之后,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将会经历如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当案件经过全面且彻底的审理,且法院已经就此做出了最后的判决或者裁定时;
其次,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指控者无需继续被关押或者其剩余的刑期已经足够他度过的话,那么被告本人便有权提出请求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接着,法院会对被告人提交的申请进行细致且周密的审查,并在经过确认无误之后,向被告人发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
然后,被告人或者其担保人需要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以确保保证金(若存在的话)能够得到及时的退还;最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法院的决定,正式解除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且会将这一结果通知给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条款并未违背第七十一条的具体细则,则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他们可凭解除了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这就意味着,若案件审理完毕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取保候审的措施便可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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