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如何处理
驾驶人员因饮酒过量导致人为死亡但无法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请参考下列详细规定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当因饮酒驾车致害导致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经济实力进行赔偿时,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者车辆所有者应尽责代为支付;
其次,若因当事人的行为给社会公共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带来直接损害,且在事故中承担了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又无力赔偿的金额高达四十万元及其以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相关责任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最后,对于在事故中对公众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且当事人需承担全责或主责同时无力赔偿金额超过八十万元的情况,则该类案件最高可判定被告人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二、酒驾致人死亡就是交通肇事罪吗
当驾驶者因酒后驾车导致他人生命丧失时,其行为已构成了严重的交通肇事罪。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判定为犯罪,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然而,如果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了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
此外,如果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最后,如果是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驾驶人员因饮酒过量导致人为死亡但无法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请参考下列详细规定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当因饮酒驾车致害导致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经济实力进行赔偿时,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者车辆所有者应尽责代为支付;
其次,若因当事人的行为给社会公共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带来直接损害,且在事故中承担了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又无力赔偿的金额高达四十万元及其以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相关责任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最后,对于在事故中对公众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且当事人需承担全责或主责同时无力赔偿金额超过八十万元的情况,则该类案件最高可判定被告人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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