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二、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流程和费用是什么
办理如下公司营业执照流程:
第一步,需进行名称核定。
待确定公司类别、全称以及注册资本金额、各股东及其所占投资比例等各项事宜后,即可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现场或网上提交相应的名称核准申请。
第二步,在名称核准过程顺利完成并获得通过之后,需要进一步确认公司地址信息、主要管理层成员信息以及预定的经营业务范围,然后再通过网络平台提交预先审核申请。
在网络预审环节顺利通过之后,请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时间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正式的申请资料。
第三步,领取营业执照。
请携带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以及办理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亲自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关于相关费用问题,具体数额将依据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定。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全体股东按照公司规定及各自意志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决议;4、各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确保该股东具备合法而有效的股权持有资格;5、通过正规法律程序设立并经过验收合格的验资机构所出具的内容翔实且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文本;6、董事会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总经理的任职及相关身份信息,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职位确认与办理各项手续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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