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间寻衅滋事罪会有什么后果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之具体条例规定,被判处缓期徒刑的犯罪主体,倘若在此期间重蹈覆辙或是违反了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甚至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缓期徒刑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者,将有必要撤销其缓期徒刑,并执行原判决所定的刑罚。因此,若某位犯罪主体在缓期徒刑期间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那么这很可能构成了对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期徒刑监管规定的违抗,若情节严重,则可能导致缓期徒刑被撤销,进而需执行原判决所定的刑罚。至于具体的刑罚,则要视乎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情节及相关法律规定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理
倘若罪犯在缓刑时期再次犯下寻衅滋事之罪,相关司法部门有责任立即取消其缓刑,对寻衅滋事罪作出判决,同时将前一次犯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进行合并执行,这也被称为数罪并罚制度。
然而,数罪并罚的执行时间长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考察期间并不会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予以折抵。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明文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受监禁期间如再发生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其缓刑,并对其执行原先所宣告的刑罚。倘若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并且情节恶劣、影响重大,那么他的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从而面临着原判决刑罚的严厉制裁。至于具体的刑罚程度,则要视乎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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