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协商财产分割,对于过错方不分财产协商一致的,那么过错方离婚是要净身出户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对于有不当行为的过错方而言,他们的财产分配方式通常是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最终达成一份合理公正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若未能达成共识,便将由法院介入并妥善处理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过错方被认定存在诸如重婚、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严重过失的情况,无过错一方可据此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具体状况需以实际情况为准。假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决定通过自愿协商方式处理共同财产的分配事宜,经双方一致同意作出对有过失方不予以划分股权的决策,那么这意味着在这段破裂的关系中,有过失的配偶在最终离异时分得的股权将会接近为零或完全没有份额。倘若夫妻中的一方便开始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试图通过伪造共同债务的手段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他们最终选择结束婚姻关系并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时,法院将可能会考虑对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减少其所能获得的股权比例,甚至可能直接判定其无权参与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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