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之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自己承担;
2、股东可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如果隐瞒债权债务情况的,由股东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怎么
在股权转让之前,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务均应由该公司全权负责,而新加入的股东则无需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章程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因为,公司本身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享有法人财产权,
因此,公司的资产将被视为其承担债务的唯一来源。这一点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支持和保障。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程序正式启动之前,对于公司所涉及到的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处置方式如下:首先,股东本人可以自行承担该部分的法律义务和经济责任;其次,股东亦有权选择将其所有债权债务整体地转移至股权的受让方负责履行;最后,如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股东故意隐瞒相关债权债务信息的行为,由此引发的股权转让瑕疵担保责任主管应当直接由该股东承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