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处罚会通知家人吗
倘若某位人士因其涉嫌参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而面临法律制裁,常规情况下,公安部门并不会立即向其家属披露此信息。
然而,当涉案人员遭受强制性措施的约束,例如拘留或者逮捕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要求,必须于24小时内通告该人家庭成员,惟在无法联系上或可能对调查工作造成阻碍的特殊情况下除外。因此,家属有可能从官方渠道获取到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帮信罪处罚按照什么标准
本罪名之判定标准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若被告人向三人或以上特定对象提供了协助行为;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支付结算的总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再次,倘若被告人以投放广告等方式向他人提供资金支持,其总金额则需要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此外,犯罪嫌疑人若在其行为中获得的违法所得超过了人民币一万元亦将被认定有罪;对于那些曾经在两年内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或者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构成威胁而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人,如果他们再次参与到类似的犯罪活动中,也会被视为有罪;
最后,如果被告人所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发生,那么被告人同样会被认定为有罪。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也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被认定为有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某个人涉嫌参与了协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并不会立刻将此信息通知到涉事者的亲属。然而,一旦该人士面临拘留或者被捕等严厉的人身限制措施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在24小时之内向其家属发出通报,除非在尝试与家属取得联系的过程中遭遇困难或者向家属发布通告可能会干扰到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工作。因此,涉事者的家人有机会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到有关此事的最新动态和信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