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疾险最后保险不赔吗
通常来讲,若被保人经医院确诊罹患了事先在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的严重病症,且其行为符合保险合同所列出的其他理赔准则,则保险公司有责任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向受保人支付相应数额的保险金。
然而,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在特定情形之下,保险公司依然存在着拒不履行理赔义务的可能性,比如被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遗漏真实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并不在保险合同所涵盖的保障范围之内;或者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诉讼时效过期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怎么办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对婚前故意隐瞒的重要病症视为严惩性行为。若有一方身患重大疾病,应当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如实向对方透露病情状况;如未依照此方式告知,则另一方可诉诸于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已婚事实。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利,应自得知或理当已知晓撤销理由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为提起期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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