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不专心保险公司赔吗
根据相关法律定义,工伤乃是指劳动者在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伤害以及由此引发的疾病乃至死亡。因此,关于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身体损害能否享有工伤保险赔偿的问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和研究。假如这种走神行为系由劳动者自身原因所诱发,并不属于被法律规定为“工作原因”范畴之内,那么依照现行法规,该类人员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待遇。
然而,倘若劳动者的疏忽大意系由于过度疲劳或者承受了过大的工作量等合法的“工作原因”所致,此时所引发的身体损伤便可被视为工伤,进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不满一年要交违约金吗
在未满一年的工作期限内选择离职,这种情况通常无法获得补偿。
然而,如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过服务协议,那么就有权利主张相关款项补偿。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正式员工预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向所在公司做出书面通知,随后便可完成与所在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约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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