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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法庭要求追加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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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1983人看过
导读:当然,当法官要求您朗读诉状时,您可以申请添加诉讼请求。若涉及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受损,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检控的同时,也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这一程序允许在刑事诉讼中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受损财产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您只需在合适的时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即可。
可以在法庭要求追加赔偿吗

一、可以在法庭要求追加赔偿

当然可以,您可以在法官要求您朗读诉状之时提出添加诉讼请求的申请。倘若涉及到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受损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请刑事检控时,亦可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可以在线办理离婚

您好,我要遗憾地告诉您,并不能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希望进行离婚登记,就必须亲自前往任意一方向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而如果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话,那么通常也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要亲身出现在法庭审判现场。换句话说,无论以何种方式来决定结束婚姻,都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并无直接在网上办理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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