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认同交警责任认定怎么处理
若您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存疑,您可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1、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原先负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如申请人逾期未提交,将不再予以受理,且需要书面告知;
2、若申请人对复议决定再次表示不满,他们通常有资格直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不认同危险驾驶罪的定罪依据是什么
对于是否认同危险驾驶罪的判决的质疑,可能源于如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驾驶行为尚未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到公众安全,并且试图以紧急情况发生、个体健康状态不佳等因素作为开脱责任的借口。
然而,法律在判定危险驾驶罪时,主要依据的是驾驶者的行为对公共安全所产生的真实或潜在的威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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