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首先涉及到第一个问题,即对方已经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此种情况下,您有权向其提出诉讼。而针对唯独车损方面的案情,实际上提起诉讼过程相当简便。所需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对方驾驶员的身份证信息(并非强制要求);其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同样不是硬性要求);对方所购保险单(您可在交通警察部门进行复印获得);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车辆损失评估报告(该报告既可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的定损,也可以是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的评估)及维修费用发票。所有上述文件齐全之后,便可以直接向对方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定后,期待对方的保险公司为您做出赔偿。
其次,假如对方有意逃避责任,或者未曾购买过保险的话,那么于您而言,若已自行购买了车损险,则可以寻求自身对应的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处理。在此过程中需按保险公司规定提交相关理赔材料。
最后,如果在您购买了车损险后,发现保险公司对理赔材料审核较严苛,难以获取并提交相关材料时,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自家的保险公司发起诉讼。这里需要向法庭提交的必要材料有:原告身份证明(即被保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您方车辆的相应投保单(仅考虑商业险部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车辆损失评估报告(与前述相同);以及相关维修费用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只要您能提供以上全部必要材料,诉讼胜算率将高达百分之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被车撞后公职人员有哪些赔偿
关于公务人员因遭受车祸所引发的赔偿事宜,一般较为常见的赔偿范围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必需之营养提供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辅具费用,以及对于受扶养人之生活需要金的补偿;对于受损人员后续治疗费用、丧葬仪式费用及死亡赔偿金也应在赔偿范畴之内。而阶段性的具体赔偿标准,可根据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年均消费支出标准和农村居民年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面临他人选择购置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下,您具备了对其进行法律追索的权利。而针对涉及汽车损害赔偿的事件,所需准备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方驾驶员以及其所驾驶车辆的详细信息、与该案有关的保险合同文本、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归属认定书、专业机构所完成的车损价值评估文件以及维修费用的正式发票等重要细节。倘若对方刻意逃避责任抑或是未能选择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那么您可以通过个人所持有的车损险,向相关的保险企业提出索赔申请。然而,如果保险公司在审核过程中过于严格或者存在其他困难,您同样拥有通过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的权力,只需提供包括原告身份证明、保险投保记录、事故责任归属认定书、车损价值评估文件及维修费用官方发票在内的各类办证资料。只要您能够提供以上详细且真实无误的证据材料,无疑将极大地提高赢得诉讼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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