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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营运为由拒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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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866人看过
导读:如果保险公司对本应理赔的案件拒赔,投保人有权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申诉;针对那些明明有赔付义务却消极对待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会严格执行严苛的处罚。同时,相关当事人也有权选择将纠纷诉诸当地法院,由司法部门基于事实公正判决。
保险公司以营运为由拒赔怎么处理

一、保险公司以营运为由拒赔怎么处理

若保险公司在理应赔付的情况下仍拒绝赔付,那么投保人有权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而对于那些明明具备赔付资格但却采取消极态度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对其实施严厉的惩处措施。此外,相关当事方还可选择前往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让司法机关依据事实真相做出公正裁决。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完成认可的理赔服务,对相关案件予以拒绝赔偿时,投保人有权依据法律流程,向上一级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于那些明知自身负有理赔责任而故意拖延兑现赔偿承诺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将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与此同时,相关当事人亦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至当地法院,由司法部门依据客观事实做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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