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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的坏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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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2392人看过
导读:注册分公司存在以下弊端:首先,异地设立手续繁琐,初始投入大;其次,准入门槛高,仅特定公司可设全资子公司; 再者,初创阶段设立分公司风险较大;此外,分公司需全面纳税,税务负担重;最后,对外投资或担保需遵守公司章程规定,超出限额不得实施。
注册分公司的坏处有哪些

一、注册分公司的坏处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不利因素包括:

1、选址于异地成立独立核算性分公司需办理繁琐手续,相关的设立流程较为复杂,且初始投入亦相对较大。

2、准入门槛较高,根据《公司法》规定,仅允许特定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余企业则只限于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控股子公司。

3、若公司初创阶段设立分公司,将面临相对较大的经营风险。

4、分公司需负担全面纳税义务,须独自申报并支付所得税,税务负担因此加重。

5、若公司计划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应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投资金额或单笔担保额度上限的条款,超出规定限额的事项不得实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在申请注册分支机构时,您需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首先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总公司正式运营执照的原始文件。

其次,请确保您已加盖公章将该正本执照的复印件提交给我们。第三个必备材料是总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必须由总公司市监局备案材料库出具,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接下来,您需要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其签名的复印件。

最后,您需要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除此之外,您还需要提供总公司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其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也需要提供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成立分公司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潜在问题:首要问题是,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手续极其繁琐,并且初期的投入成本也相当巨大;其次,由于其较高的准入标准,只有特定类型的公司才能够设立全资子公司;再次,对于初创企业而言,在起步阶段设立分公司可能会带来较大的风险;除此之外,分公司还需要承担全面的税收责任,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税务负担;最后,当涉及到对外投资或者提供担保时,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如果超过了规定的额度,则无法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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