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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公安局有立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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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528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治疗需被害人起诉,属刑事自诉案,非公安管辖。需被害人自愿诉求,否则法律不干预。被害人无法表达时,检察院及近亲属可代诉。撤诉后,不再追究刑责,已追诉则撤销案件。侵占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拒归还。需合法手段持有,非法占为己有并拒绝归还,但不包括故意毁坏。
侵占罪公安局有立案权吗

一、侵占罪公安局有立案权吗

很遗憾,侵占罪的治疗方式有严格规定:仅当被害人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才会予以审理。这是一种典型的刑事自诉案件类型,通常情况下,并不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

具体来说: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是指只有在被害人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予以审理的案件。若被害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陈述事实真相,那么法律对此类案件将不予干预。

然而,如若被害人因为受到强制或威胁而无法表达意愿,那么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提出诉讼请求,此类案件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诉讼请求并撤回之后,司法机构将不会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此之前已经启动了追诉程序,那么应当撤销案件。

关于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具体而言:

1.首先,要有通过规范、善意且合法的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这是构成侵占罪的关键前提条件,也是区分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差异的核心特征。若非通过正当、善意且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的行为具有非法性质,那么便无法构成侵占罪。

2.其次,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视为自己的财物,以所有者自居,擅自进行处分、使用和收益。

其中,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抵消债务、设定抵押进行使用,但不应包括故意毁坏这类处分方式。对于具备后者这种行为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并依法科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公安局能立案吗

此问题须根据具体情形加以考量。

倘若涉及职务侵占罪行且侵吞公司、企业财物数额已达五千元,则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该行为已经满足了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

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定程序启动调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将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用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实施《决定》第十条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公安局有立案权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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