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侵占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侵占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373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法典》第235、238条,侵占罪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权利所有者可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财产,如侵占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具体责任视情节而定。
侵占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侵占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及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及侵占罪的民事责任涵盖有且不仅限于恢复原状以及予以损害赔偿等内容。对于权利所有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无合法权益占有之人返还其被非法占据的财产。倘若侵占行为已对物权构成侵犯,同时给权利所有者带来了实际损害,权利所有者便可依上述规定诉求相应损害赔偿,或者请求承担其他形式的民事责任。具体而言,相应民事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等,而具体责任的承担则需视侵占行为的具体情节及其所引发的不良后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侵占罪应当如何告知对方

关于侵占罪的审理程序,实行告知才处理的方式。也就是说,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侵占罪案件时,通常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仅当被害人启动诉讼程序并提出告诉后,司法机关方能正式展开对侵占罪行径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在面对侵占罪告诉问题时,我们需要关注如下几个要点:

首先,告知的当事人。普遍来看,侵占罪的告知人应当为被害人。

然而,若由于受到强制或威胁等原因导致被害人无法行使告知权,那么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亦具有法定告知义务。

其次,告知的适格对象。被害人应该向何种机构或人员进行侵占罪的告知?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对于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控告的权利。对于此类报案、控告、举报,上述三个司法机关均应予以受理。如发现不属自身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则应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处理。无论被害人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中的任意一家司法机关进行告知,都应视为已完成告知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第235及238条,在涉及侵占罪的法律关系中,民事责任的范围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恢复原状;其次是损害赔偿;最后,如果非法占有人的行为导致了进一步的伤害或者损失,那权利所有人有权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来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要求非法占有人归还其持有的财产,对引起的损害进行赔付,甚至采取诸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其他民事责任形式,这都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