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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开庭可以不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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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1641人看过
导读: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一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按时应讯。开庭审理作为传唤的一部分,他们必须出席。缺席可能导致保证金没收、重新缴纳、更换担保或转为监视居住,甚至可能被重新拘留或逮捕。因此,对于取保候审者来说,准时出席开庭至关重要,否则将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
取保候审开庭可以不去么

一、取保候审开庭可以不去么

依据我国刑诉相关法律法规第七十一条所述,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严格遵守诸如在被司法部门传唤时务必按期抵达等各种具体规定。若开庭审理属于法院传唤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则所有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士均须准时列席法庭聆听审判。倘若未能恪守此项规定,则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扣除、重新承担缴纳保证金责任、寻找担保人替代或者变更为监外监督居住手段、最终回归羁押状态,甚至面临刑事逮捕严厉打击。故而,对获准取保候审的人员而言,开庭活动无异于举足轻重,务必按时赴约,否则便有可能违法取保候审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开庭当天判刑就直接坐牢吗

针对开庭当日即行宣判以及被告是否需立即服役这一问题,具体回答将依据如下几种情形进行判定:

1.诉讼案件中,并非所有在当日得到宣判的被告人都会立即进入监狱服役。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具备法定法律效应的判决才可能在瞬间成为立即执行罪犯活动的依据;

2.从普适角度来看,多数判决并不会立即生效,而存在上诉期。在此期间,尚未生效的判决,被告将会被送至看守所暂时拘禁,等候上诉期限的结果。

如若在此期间选择提出上诉,那么被告将继续被拘留在看守所;

3.如被告获得缓刑缓期执行),在此条件下将无需进入监狱服役,除非在缓刑有效期内再次因同样罪名触及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中,第71条明文规定了实施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及相对应的责任与义务。那些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中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尤其要保证及时参与每一次与其案件有关的法庭审理活动。而开庭审理则是传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他们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如果未能按照规定出席,那么可能会面临保证金被没收、重新缴纳、更换担保人或者转为监视居住等多种后果,严重时甚至有可能再次被拘留或者逮捕。因此,对于那些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人员而言,准时出席开庭审理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就会构成对取保候审规定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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