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退还的后果是什么
在规定中,针对犯有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的主体,其退还涉案金额的结果将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假如在挪用资金的行为被发现之后,行为人能够主动积极地将所挪用的资金予以归还,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情况很可能会被视作一种自首的表现或是一减轻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
然而,具体能否获得减轻刑罚的待遇,以及减轻的幅度究竟能达到多大,都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实践的具体标准进行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200万能判多久
倘若该人挪用资金达到惊人的两百万元,此举无疑构成了严重的挪用资金罪行,依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惩罚。
所谓“挪用资金罪”,具体来说就是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职务上乘机行事,私自挪用本部门的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数额累积到一定数目,亦或是借贷时间超过了规定的3个月期限却仍未偿还,又或者虽未逾越这一期限,然而金额却相当庞大且用于营利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退还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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