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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期间发现涉及刑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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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3138人看过
导读:当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发现涉案事宜涉及刑事犯罪时,应立即停止执行,并提交相关资料给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暂停执行是为了将涉案人员的犯罪资料转交给公、检、法机关重新审查,最终由法律判断作出定论。
民事执行期间发现涉及刑事怎么办

一、民事执行期间发现涉及刑事怎么办

在人民法院实施执行程序期间,若发现涉案事宜牵扯到刑事犯罪,那么应立即停止当前执行行动,并将所有相关资料提交至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与处理工作。

需明白的是,暂停执行并非代表该执行流程已彻底结束,反而是将当事人涉及犯罪的相关资料转交至公、检、法机关开展再次的严格审查,继而由是非曲直作出终极定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民事执行中关于查封冻结财产的法律文件是

民事执行中关于查封冻结财产的法律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具体内容有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执行期间发现涉及刑事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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