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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离婚后是否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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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4983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男方父母赠予女方的金钱一般不需返还,因为这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公平分配。但如赠与财产权益尚未完成移转,赠与人有权撤回。具体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离婚后是否要返还

一、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离婚后是否要返还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父母将自身财产赠与子女并在婚后实施,那么在出现离婚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不能将其索回,原因在于这种赠与行为被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理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公平分配。

然而在赠与财产权益尚未完成移转之际,赠与人有权撤回该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还贷,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产权人应就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一方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可视为出资方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并已通过物权登记行为实际履行。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按揭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离婚后是否要返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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