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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立案监督的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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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10934人看过
导读:立案监督申请的时效期一般为十至十四日,期间检察院需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建议批捕,流程最晚在第四天结束。随后,案件将递交至上一级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审查期通常为七天。审查后,侦查监督部门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申请立案监督的期限有多久

一、申请立案监督的期限有多久

在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程序时,其期限往往无法达到两月之久,通常情况下只需大约十至十四日即可完成相关流程。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必须在三日内做出是否建议批捕的决策,并且流程最晚应在第四天结束。

随后,检察院会将相关案件递交至上一级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进行审查,这个过程的审查期通常为七整天。

经过审查后,侦查监督部门有权通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申请立案应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1、经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自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自诉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

3、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居住证登记资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

4、证明自诉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

5、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自诉人应提交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行政案件立案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1、经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行政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起诉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

3、被告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4、基本证据材料复印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立案监督的期限有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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