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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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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3 · 1583人看过
导读:通常,父母在子女婚前赠送的房产,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出资,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子女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需参考协议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法律原则分配。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父母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赠送给子女的房产,并不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当父母在子女婚前为他们双方购买房屋提供资金时,这笔出资将被视为是对他们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有父母明确表示这笔资金是赠与给双方的。

然而,如果涉及到子女婚后,父母为子女双方购买房屋提供资金的话,则需要参考具体的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若无任何协议或者约定不明晰,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来进行分配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产权变更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不过如果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房子即使做了产权变更登记也可以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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