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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第十五年行驶证需要盖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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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2164人看过
导读:新购置汽车的第十五年,行驶证是否需要进行盖章处理? 车辆年度检验不再需要在行驶证上加盖公章,但仍需领取免检标志。机动车驾驶员需遵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审查与验证。
新车第十五年行驶证需要盖章吗

一、新车第十五年行驶证需要盖章吗

在进行车辆年度检验时,已经不再要求在行驶证上加盖公章,但仍需领取免检标志。

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约定:

机动车驾驶员有责任按所有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需求,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接受审查与验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二、新车第二年不开不交保险是否可以

新车第二年不开保险不可以不买,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第二年不缴纳保险费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保险合同另外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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